近日,市民张女士致电本报,讲述了她在续保时的一件郁闷事。12月5日,和往年一样,她去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支公司(以下简称太保)去续保。当她拿出现金付钱时,却遭到了拒收,工作人员告知,只能银行转账,不收现金,而理由是“保监会有规定”。无奈,她只好去银行办卡,如此折腾两三趟,才算办好。“真不明白,保险公司是方便保户,还是方便他们自己。”张女士气愤地说。
人民币是我国合法的流通货币,为什么这家保险公司在中国的领土上公然拒绝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货币?
为证实张女士的说法,记者亲自进行了一次验证。
12月7日,记者拿着给孩子办的保险来到太保渭南支公司营业部,在柜台前拿出保险单和现金。
记者:“我来续交保险。”
工作人员:“我们有规定,不收现金,只能银行转账缴纳。”
记者:“那我今年缴钱,明年开始转账行吗?”
工作人员:“不行,必须转账。”
记者:“这是哪里的规定?”
工作人员:“保监会和保协。”
记者:“需要哪个银行的卡办理?”
工作人员:“必须是建行、农行和邮政蓄储,其他银行的卡不行。”
记者:“那票据怎么办?”
工作人员:“过两天你打我们的电话。”
记者:“你们是为了方便保户还是方便你们自己。”
工作人员不再说话,拿出授权书让记者填写。 工作人员不再说话,拿出授权书让记者填写。续期保费部王瑜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仍然依“保监会有规定,不能收现金”,建议保户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续费。记者要求出示他们一再提到的“规定”。然而,该公司始终没有拿出相关规定。
采访时,记者碰到了市民李先生。他告诉记者,自己也是无卡一族,为了办保险,还特意去银行办了张卡,“太麻烦了,办个保险跑了好几趟,对于我们这样不习惯刷卡、偏爱用现金的人来说,实在不方便。再说,银行办卡得缴年费,这部分钱还得我们掏,这无形中增加费用。”李先生无奈地说道。
保监会:并未明确规定营业场所拒收现金
保险公司提到的保监会规定是否存在?记者从网上查到了一份保监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下发的《关于加强人身保险收付费相关环节风险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8]97号通知。通知称,为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人身保险公司收付费环节的资金管理风险,特意加强收付费管理,并明确表示仅在4种情况下可以采用现金收付费方式,分别是:保险公司在营业场所内现金收付费;保险公司在营业场所外通过保险公司员工、保险营销员收取现金保费,依照保险合同单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代理机构在保险代理机构营业场所内现金收付费;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现金收付费方式。这份关于加强人身保险收付费相关环节风险管理的通知自2009年3月1日实施。
从中可以看出,保监会并没有对保户在保险公司营业场所内现金缴纳保费进行限制。实施刷卡投保的本意是为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保险机构的保费收缴行为,防范和化解收付费环节的资金管理风险。但像张女士这样选择每年如期去保险公司营业场所内现金付费,保险公司并无权拒收现金,也不能强迫投保人选择银行转账付费方式。
从保监会的通知上看,并没有要求保险公司拒收现金,保险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和保监会通知有违,记者又来到市保险行业协会,该协会的工作人员说领导不在让记者留下联系方式,领导回来后和记者联系。但直到记者发稿也未接到保协的电话。
某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现金收付费的管控将是未来保险业发展的大势所趋,保监部门对于现金收付费的规定将会越来越严格,刷卡投保是国际惯例,也是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方向。目前,全国很多保险公司都不再收取现金,大多建议客户通过自动转账完成缴费。但对于老年人等不适应银行转账付费的部分人群,保险公司也应当积极转变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丰富保险服务的内涵,进一步加强客户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投保人的投保需求,而不应一味强求客户。
律师观点:保险公司做法有违《人民银行法》
陕西泰普律师事务所魏新峰律师认为:《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以人民币支付我国境内的一切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支付的方式主要有现金和转账两种方式。依据这项规定,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对于支付的方式有选择的权利,消费者选择了以(人民币)现金的方式支付相关费用,经营者是没有权利拒绝收取的,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保监会做出限制以现金的方式支付保险费的规定似有违反前述规定之嫌,但是因为以往保险公司在收取保险费的过程中过多使用现金出现了公司职员挪用、侵占保险费等问题,保监会做出该规定主要是为了减少这些情况的发生,其目的是为了防范和化解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环节的资金管理风险。该规定的设立本意是善良的,取得的社会效果是很好的,但是保险公司在执行该文件的规定时仍然应以便民为原则,而不能歪曲理解保监会文件规定的精神,给消费者造成诸多不便,这样做不但与《人民银行法》的相关规定不符,也不符合保监会文件规定的基本精神,应当予以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