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财政局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保障“三保”支出

通讯员 王文乐 记者 周海燕

9月23日,记者从富平县财政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相关要求,根据省市财政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以来,富平县财政局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统筹用于保民生、保重点。

对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存量资金全部予以盘活。对当年部门预算安排、预算追加和上级转移支付形成的项目结余资金,除跨年度实施项目同意结转外,全部于当年12月底统一收回财政,收回结转结余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领域。对按规定可结转资金,要求单位加快执行,对已收回统筹资金确需要继续使用的,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请安排。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资产统筹,推进闲置资金资产盘活处置,强化资产处置与资产存量挂钩机制,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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