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日报i记者 石小荣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扎实推动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1月30日,韩城市纪委、韩城市监委出台《韩城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十个严禁”》纪律要求。
“十个严禁”具体内容包括: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安排部署;严禁擅离职守、临阵退缩、脱岗溜岗,严查履职不力、履责不严、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严禁任何单位、任何组织、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擅自发布、传播、泄露未经市防控办审核、批准、发布的疫情信息;严禁漏报、缓报、虚报、瞒报和谎报疫情数据,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严禁浪费国家集体资财,严查在防疫药品物资调配使用中贪污、挪用、截留、挤占、克扣及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行为;严禁拒收患者、延误救治、擅自将患者转送异地,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查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严禁对疫情防控工作自行其是、自作主张,加强疫情工作请示报告制度,一切行动必须听从市防控办统一指挥,科学应对、有序防控;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干扰疫情防控,扰乱市场秩序,严查参与抢购疫情防控物资、囤积居奇、行骗牟利等行为;严禁组织参与聚会聚餐,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亲朋好友不拜年不串门不走亲访友;严禁违反上级有关要求和规定,有其他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
据了解,韩城市纪委监委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反“十个严禁”纪律要求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按照“一案三查”的要求,严肃追究单位和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