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65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50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十三五”时期,渭南人民充分发挥脱贫攻坚精神,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与全国人民一道步入全面小康社会。成绩来之不易,背后有着全市广大扶贫干部辛勤付出的汗水,有着广大困难群众自立自强的身影。成绩鼓舞人心,脱贫攻坚战的伟大胜利,不仅带给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更夯实了“更好的日子还在后头”的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在收获胜利喜悦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部分脱贫地区、脱贫群众发展基础还很薄弱、自我发展能力不强,防止返贫任务艰巨。我们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要“盯空子”,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加强监测,警惕“漏洞”和“漏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密切关注易返贫致贫人口收支变动,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要搞好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强化社会管理,加大就业、产业、后续配套设施等方面帮扶力度,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有保险。
要“铺路子”,持续提升脱贫地区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要帮助脱贫地区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做到产业规模化、品牌化、标准化,重点打造地方IP。要继续用好和拓宽有组织劳务输出、产业项目拉动、扶贫车间吸纳、创业支持带动、公益岗位安置等渠道,促进脱贫地区劳动力就业创业。要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项目,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资源倾斜,加大支持力度,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要“开方子”,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落实帮扶措施。帮扶低收入人口不能“一刀切”,对有劳动能力的,要“造血”式帮扶,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帮助他们发展产业、参与就业,依靠勤劳奋斗开创美好生活。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要织密兜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按规定及时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确保“一个都不能少”。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乡村振兴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乡村振兴的挑战与脱贫攻坚一样艰巨。征途漫漫,惟有奋斗。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保持耐心,坚定信心,守住初心,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觉悟,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渭南接续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