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姣姣
近日,临渭区人民法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近年来,临渭区人民法院严格落实《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要求,高度重视“节约型机关”的创建工作,认真践行“节约型机关”建设发展理念,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管理、完善制度体系、开展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狠抓落实,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持续提升节能降耗水平,“节约型机关”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下一步,临渭区法院将以此次获评荣誉称号为契机,强化责任担当,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节约型机关”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充分展示“节约型机关”建设成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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