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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在先 发现在早 处置在小——我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发布时间:2024-12-11 09:19:44

渭南日报  记者 程宇婷

12月10日,记者从市安委办获悉,市安委会办公室、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在全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领域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此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预防在前、全面排查、调解优先、法治保障、闭环管理”原则,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执行力,深入排查全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尤其是涉及企业员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敏感的民生问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严防人为因素、人为情绪造成安全事故,坚决筑牢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防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安全生产领域。坚决杜绝事故瞒报行为,切实做好伤亡救治理赔工作。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收集汇总、投诉举报、快速核查机制,严禁瞒报或对瞒报行为查处不力行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落实,确保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保尽保,切实保障伤亡人员救治理赔到位。紧盯“孤弱老幼”群体,谨防酿成社会敏感事件。密切关注校园、养老院、救助管理站等重点场所,加强房屋倒塌、火灾、取暖中毒窒息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五保户”和孤寡老人,要落实社区、村组专人负责制度。积极关注心理健康问题,严防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要密切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积极提供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密切关注工伤人员生活保障,积极主动排忧解难。落实工伤待遇保障,确保能按时足额领取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等资金;主动跟踪工伤人员的康复进展,提供全面的医疗康复服务;定期探访工伤人员家庭,了解生活需求和困难,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深入帮扶困难企业,助力企业安全发展。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用足用好专家力量,将重大事故隐患“大起底”和每月常态化督导检查、专项帮扶指导同步推进;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视情采取柔性执法,助力企业规范经营。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依法化解上访事件。积极对接涉安全生产信访交办事项,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类,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作出处理。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欠薪支付工作。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要纳入诚信信用体系“黑名单”,切实落实多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坚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坚决守住不发生特大事故底线,全力减控较大事故。盯紧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化“一件事”全链条治理,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努力将风险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防灾减灾救灾领域。聚焦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落实好监测预警、会商研判等各项保障措施,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聚焦关中黄土塬边坡等冻融易发区,对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移民搬迁安置区、医院、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周边以及黄土陡坡下的房屋和各种建设工程高切坡地段进行排查,严格落实针对性排危除险措施,严防冻融灾害引发路面坍塌、山体滑坡或崩塌。聚焦森林草原防灭火,加强宣传警示教育,严防因私泄愤恶意纵火烧山从而引发火灾,加强林牧区周边人员疏导管控。聚焦灾害损失严重、恢复重建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的县(市、区),加强基础设施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及时掌握对群众生活造成影响的情况以及信访事件,做好矛盾化解和政策引导。聚焦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家属、因灾造成房屋倒损需过渡期安置人员等重点人群,统筹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切实解决群众生活困难。聚焦因灾造成冬春生活困难群众,加大各级救助资金和物资保障力度,完善各项救助措施,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此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全面摸排阶段。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指导原则,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措施,逐行业、逐企业、逐村组建立工作台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同时,要畅通社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群众举报监督。集中化解阶段。各县(市、区)要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进行分析研究,明确性质和管理权限,制定调处方案;对跨部门、跨地区等复杂矛盾纠纷,属地政府要明确牵头部门,联合多方力量,综合运用多元调处机制依法有效解决;市级有关部门要立足行业监管职责,定期收集掌握各县(市、区)矛盾纠纷,指导各县(市、区)部门专业、科学调处。重点稳控阶段。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针对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大型群众集会、全国及全省“两会”和全市各级重大活动,采取驻点帮扶和专项督导等形式,持续加强对未化解矛盾的合力攻坚。深化巩固阶段。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要聚焦属地、行业特点,筛选出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纠纷类型,将形势分析研判、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定期回访巩固等工作形成制度,全面、有效融入“平安”工作范畴,持续深化巩固效果;要归纳梳理有效做法和成熟经验,广泛组织交流探讨,及时推广应用。

市安委办要求,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对疑难矛盾纠纷,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包案督办,全力协调解决棘手的矛盾纠纷。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工作落实。紧盯重点区域、典型问题、复杂矛盾,认真剖析原因、切实找准症结,拿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推进工作落实;积极探索矛盾纠纷特点规律,推动源头化解,确保矛盾纠纷解决到位、稳控到位。要密切配合,深入抓好督导检查。深入各县(市、区)、企业开展检查调研,收集整理企业单位、重点人员诉求,推动工作尽快落实到位;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让困难企业单位和人群熟悉政策、掌握政策、相信政策,合法合规反映问题、解决问题;跟踪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进度,对重大矛盾纠纷要实行挂牌督办。要健全机制,实现长效规范治理。完善基层一线预防机制,建立以管辖地域或者管理单位为对象的网格单元,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矛盾纠纷;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着力提升调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专业化能力;周密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方案和处置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迅速响应,果断处置。

编辑:禇婷婷

初审:张伯阳

终审:杨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