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发布
QR Code
数字报
QR Code
官方微博
QR Code
官方微信
QR Code

发现“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有奖

发布时间:2024-12-21 08:51:14

渭南日报  记者 郭艳

12月18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通告,鼓励广大师生及社会公众对全市范围内的“校园餐”食品安全进行监督。

记者注意到,通告范围有:“校园餐”经营主体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在加工、收购、运输食用农产品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以及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校园餐”违法行为。

通告称,对于举报的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违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陕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举报人可拨打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0913-2933580,或邮寄证据材料至邮箱:wnsjcyk@163.com。

编辑:褚婷婷

初审:徐磊

终审:杨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