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电力客户:
为进一步提升供电服务质量,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条款之规定。国网富平县供电公司将对长期不用电、也未申请办理永久性减容手续的用电客户进行销户及永久性减容处理。后附用户详细名单。
请涉及到的客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国网富平县供电公司营业厅办理销户退费或恢复用电手续。逾期未办理客户,我公司将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予以销户。
温馨提示:如您的电力账户仍有余额,请携带与客户名称一致的营业执照、法人有效身份证明(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银行公户账户信息、公章等相关资料。如有疑问可联系咨询电话:0913-2166151。
附件:长期不用电客户明细表

国网富平县供电公司
2026年4月2日

渭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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