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日报 记者 高娟
洛水汤汤,千年奔流;古渠蜿蜒,泽被苍生。在陕西省大荔县的秦东平原上,一条跨越两千余载岁月的古老水渠静静延伸,它便是开凿于汉武帝元狩三年(公元前120年)的龙首渠。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条地下水渠,其首创的“井渠法”水利技艺,经丝绸之路西传后演化成坎儿井,镌刻着中华民族先民的治水智慧与文明创造力。2020年,龙首渠引洛古灌区成功入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成为陕西一张熠熠生辉的水利文化名片,也成为大荔县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瑰宝。
为守护好这份不可再生的历史文脉,切实扛起文化遗产保护的检察责任,大荔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落实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部署,扎实推进“寻访文物古迹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融入文化遗产保护全过程,以法治担当、检察初心,为千年龙首渠筑牢保护屏障,让古老水利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新生。
实地寻访探遗存 履职尽责查隐患
千年古渠,历经风雨,保护工作刻不容缓。自“寻保传”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步履不停,多次深入龙首渠引洛古灌区、洛惠渠遗址沿线,开启全方位、无死角的实地寻访调研。
干警沿着蜿蜒的渠岸徒步前行,穿梭在古渠遗址与田间地头间,俯身查看渠体破损情况,细致排查周边环境状况,认真记录每一处保护细节、每一个风险隐患。从古渠遗址本体保存状态,到保护标识设立是否规范;从渠边植被养护情况,到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成效,每一个环节都仔细核查、逐一研判,全面摸清古渠保护现状,建立详细的遗址保护问题台账。
巡查过程中,干警发现洛惠渠部分渠段沿岸散落着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仅破坏了古灌区整洁的生态风貌,也对遗址土壤、周边环境造成污染,长此以往势必影响古渠遗址安全。发现问题后,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固定现场证据、梳理责任主体,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遗址管理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督促其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立即开展垃圾清理工作,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管护,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以检察监督推动遗址保护落地见效。
普法宣讲进村社 法治护渠入民心
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需要法治监管,更需要全民参与。为让龙首渠的历史价值深入人心,让文物保护理念扎根基层,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将普法宣传阵地搬到古渠旁、村落里,深入遗址周边义井村等村庄,开展“零距离”文物保护普法宣讲活动。
在村口的树荫下、在村民的院落中,检察干警围坐在一起,用接地气、听得懂的乡土语言,向村民讲述龙首渠的千年历史、“井渠法”的智慧传承,以及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重要意义,细数这条古渠对大荔百姓生产生活的深远影响。“咱们脚下这条渠,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贝,是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它就是守护咱们的根、守护家乡的文脉。”一句句朴实的话语,让村民真切感受到古渠的珍贵。
同时,干警结合文物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耐心讲解,细致说明乱扔垃圾、破坏渠体、损毁文物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村民自觉抵制破坏遗址的行为,主动参与到古渠保护中。活动现场,干警还发放文物保护宣传手册,一对一解答村民疑问,让文物保护知识走进田间地头、融入百姓生活,营造出“人人知晓遗产、人人守护古渠”的浓厚氛围。
协同聚力护文脉 长效监管践初心
文化遗产保护非一日之功,更需多方协同、久久为功。大荔县人民检察院以“寻保传”专项活动为抓手,积极构建协同保护格局,主动加强与水务、文物、生态环境、属地乡镇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巡查、共享线索信息等方式,打通保护壁垒、凝聚工作合力,实现文物保护、环境治理、水利管护无缝衔接。
针对龙首渠引洛古灌区保护工作,大荔县人民检察院与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共同研究解决遗址保护中的难点问题,推动形成“检察监督+行政监管+群众参与”的全方位保护体系,从源头防范破坏文化遗产行为,全力守护千年古渠的历史风貌与生态环境。
千年文脉,检察守护;薪火相传,使命在肩。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寻保传”专项活动,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抓手,聚焦辖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点领域,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创新履职方式、完善保护机制,以更实举措、更严担当,守护好龙首渠这一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同时,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凝聚全社会保护合力,让千年古渠承载的治水智慧与文明记忆代代相传,以法治之力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历史文化遗产永续保护贡献更多力量。
编辑:马睿妮
初审:徐 磊
终审:杨宇龙

渭南发布

数字报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