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日报 记者 白冰涛 通讯员 赵嘉辰
9月17日,潼关县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宣讲会召开,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干部赵嘉辰以“当好环保第一责任人携手共建美丽新潼关”为题,深入解读政策法规,明确责任边界,引导企业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共同筑牢黄河中游生态屏障。
企业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主体,全面履行环保责任不仅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更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和核心竞争力。宣讲会系统阐述了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的7大内涵,包括合法守规、污染防治、风险防范、诚实守信、信息公开、内部管理和损害赔偿责任,强调环保不是“负担”而是“动能”,不是“成本”而是“投资”。通过真实案例剖析,警示企业若违法排污、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等,将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和联合惩戒“四重责任”,代价巨大、影响深远。为进一步帮助企业厘清责任、落实行动,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推出“一二三四五”工作法,即筑牢“一个核心”、建强“两支队伍”、健全“三套机制”、管好“四个关键”、记好“五本台账”,推动企业实现环保管理常态化、系统化、规范化。
与会企业代表表示,通过此次宣讲,进一步增强了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明确了责任红线和管理路径,将切实把环保要求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编辑:马杭娟
初审:徐磊
终审:夏莲